新疆法律服务机构做好恢复正常执业后疫情防控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3-15 12:56:33  作者:潘从武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法律服务机构恢复正常执业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法律服务机构认真做好恢复正常执业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继续为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实体平台、法律服务机构在办公场所、办证点醒目位置张贴防控提示,采取微信公众号、办证大厅电子显示屏、电话预约等方式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安排专人值班,落实体温监测登记制度,每日对办公场所至少消毒2次,通风3次,对场所内人员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走廊、餐厅、卫生间等重点区域重点消杀。工作人员规模超过25人的机构,加强防护物资保障力度。组织各实体平台、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申报和在岗期间健康状况每日监测工作。加强实体平台和法律服务机构窗口人员、外出办理业务人员、门卫值班员的个人防护保障。

“要做好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工作”,《通知》强调,各实体平台、法律服务机构要不断加强内部管理、统筹各项资源、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来访群众的停留时间。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解答咨询、接受预约和开展线上办理,宣传推广12348中国法网、新疆法网、新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新疆掌上12348微信小程序及手机APP,“新疆睿调解”微信小程序等网络咨询、办理方式,尽量减少群众到现场进行咨询。对委托、遗嘱、继承等涉及家庭成员较多的公证事项,加强对现场人员的分流疏导,确保各法律服务场所不发生疫情,实现“零感染”。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