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部署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

同步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 2020-03-11 11:53:24  作者:潘从武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3月10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获悉,今年4月是新疆第十七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加强宪法法律宣传,加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营造疫情防控工作良好法治氛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印发通知,部署从3月中旬至5月中旬在全区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和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通知》指出,新疆全区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对、野生动物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动物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知》强调,新疆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强公职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爱国守法意识,培养法治意识,增强自我防范和保护能力;加强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村(居)民宪法法律意识,引导村(居)民依法行动、依法行事。要加强媒体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和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主渠道作用,加强疫情防控有关法律知识宣传解读,集中推送宪法法律和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资讯,做好宣传活动报道。要加强公共场所法治宣传,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做好在相应公共交通工具、运输场站内开展宪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要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发布工作,重点收集一批关于依法防控疫情工作的典型案例,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选取典型案例在新媒体普法矩阵中持续推送。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参加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的“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创作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作品,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宣传。

《通知》要求,新疆各地各单位要把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普法任务,把开展宪法宣传作为依法治疆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注重把普法融入疫情防控的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过程,开展针对性强、内容接地气、形式灵活便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着力推进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等基层和一线,进一步提升各族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在全社会营造依法防控疫情良好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