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中院汇编61条指南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昌吉中院    发布时间: 2020-03-09 13:02:54  作者:赵丽丽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痛点”“难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当前疫情防控措施、上级法院司法政策,结合法院职能与企业需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以及企业开工复工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梳理汇编了《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涉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司法服务工作指南》,分诉讼服务、劳动争议、合同、金融、公司、破产、执行、诉讼程序八个篇章,告知各类企业61项法律问题和相关法律依据,进一步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因疫情可能引发的各类纠纷,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助力企业在科学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在诉讼服务篇告知各类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可优先选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新疆移动微法院进行诉前调解、在线立案、缴费、互联网庭审、线上调解、电子送达等诉讼活动,避免因疫情影响诉讼活动的进行和诉讼权利的行使。

在劳动争议篇,告知各类企业应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注意采取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依法支付劳动者报酬,引导企业担负起社会责任,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在合同篇和金融篇,告知各类企业在履行合同受疫情影响时应注意的一般原则,并对履行买卖、借款、担保、租赁、承揽等合同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提示,明确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主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建议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通过协商解决矛盾纠纷,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共担风险,维护交易安全。

在公司篇,告知各类企业在疫情期间依法决策和公司高管依法履职尽责的方式方法。

在破产篇,提示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可能面临退出市场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为各类企业提前预防和协商处理好因受疫情影响而引发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指引。

在执行篇,从执行立案、保全、提供财产线索等各方面作出了具体的程序规定,让群众了解疫情期间,执行工作不停止,为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创造便利条件,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

在程序篇,告知各类企业注意诉讼时效、期间等法律规定,防止在疫情防控期间因诉讼时效、期间经过而不能实现权利。

下阶段,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涉企案件,昌吉州中院将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在复工复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漏洞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调查分析,提出有效对策,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控法律风险,尽最大可能保障企业正常运行。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