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司法厅出台意见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法律服务
来源:新疆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 2020-03-09 11:50:10  作者:

新疆平安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司法部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推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近日,新疆司法厅出台《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法律服务的意见》,提出五方面要求:

一是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司法部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坚决打赢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司法部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坚决杜绝漏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机关、办公场所、法律服务网点疫情防控。

三是全力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推动地方立法和文件合法性审核,抓紧论证、修改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公益慈善捐赠管理、治安管理、突发事件应对、市场管理、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执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加强疫情防控相关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四是全方位做好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帮助企业梳理复工复产可能涉及的法律政策,解答涉疫情法律问题并社会公告,就疫情防控有关热点难点法律问题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建立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门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充分发挥律师公益性法律服务作用,为社会提供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推动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积极为复工复产企业困难职工提供有效法律援助。为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公证服务,做好不可抗力事项公证证明和证据保全。创新服务形式,推进线上鉴定服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司法鉴定案件的时效性;扎实做好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

五是切实加强党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领导。强化政治保证,加强请示报告,抓好“关键少数”,狠抓工作落实,切实转变作风,激励引导干部。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