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
来源:平安天山   发布时间: 2020-03-03 11:50:06  作者:

新疆平安网讯 自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公安部的部署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截至目前,全区各地公安机关共破获涉疫情制售伪劣产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案件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刑事拘留5人,捣毁犯罪窝点6个,查扣假劣口罩7万余只,涉案金额达人民币300余万元。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侦破一起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犯罪案件,查扣假冒一次性医用口罩1千余只。2020年2月6日,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售卖假口罩的线索,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核查,将正在售卖口罩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当场查获1千余只假冒一次性医用口罩。

吐鲁番市公安局连续侦破两起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经查,2020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严某为谋取私利,分别从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处购进假冒疫情防护口罩,之后便在线下店铺对外销售,共销售假冒疫情防护口罩4万余只,涉案价值20万元。目前该案涉案嫌疑人已被抓获。

阿克苏市公安局侦破一起涉防护物资非法经营犯罪案件。2月3日,阿克苏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赵某通过朋友圈对外销售消毒液。经查,2020年2月3日,犯罪嫌疑人赵某在当地用低价购买了1千余公斤的消毒液,购买后,以高价对外出售,从中非法获利2.3万元。目前该案涉案嫌疑人已被抓获。

博乐市公安局侦破一起涉防护物资非法经营犯罪案件。2020年2月8日,博乐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史某通过朋友圈对外高价出售口罩。经查,2020年1月底,犯罪嫌疑人史某通过微信低价购进一批口罩,随后高价对外销售,共计销售1万余只,非法获利2万余元。目前该案涉案嫌疑人已被抓获。

为进一步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全区公安机关将密切关注涉疫情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态势,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警方提示:人民群众遇到卖假口罩消毒液的怎么办?

1、拨打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热线12315进行电话投诉;

2、保留发票、收据等凭证,将相关假口罩消毒液作为证据,交给市场监管部门;

3、如果遇到大量销售假口罩消毒液的场所、制作窝点等情形,可以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时,也可以拨打以下举报电话,欢迎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和提供有关线索!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991-5266827,0991-4912600;

伊犁州公安局

举报电话:0999-8063747、0999-8063042;

克州公安局

举报电话:0908-4283022;

和田地区公安局

举报电话:0903-2087178

阿勒泰地区公安局

举报电话:0906-2137101;0906-2137111

巴州公安局

举报电话:0996-2063095;

昌吉州公安局

举报电话:0994-5303092

阿克苏地区公安局

举报电话:0997-2643110;

塔城地区公安局

举报电话:0901-6222300转83305;18899459876;

博州公安局

举报电话:0909-2238036,0909-2238165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990-6522232;

喀什地区公安局

举报电话:0998-2223024,0998-2223138;

哈密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902-2273045;

吐鲁番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18099959695、18099955660。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