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来源:平安天山   发布时间: 2020-03-02 15:08:15  作者: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全面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活动。
二、禁止猎捕、杀害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保护及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
三、禁止使用毒药、农药、弓弩、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猎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交通工具追赶等方法进行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在野生动物栖息地捡拾鸟蛋、破坏繁殖地等行为。
四、禁止收购、运输、出售、走私、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五、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六、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七、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阻碍、拒绝或者以暴力抗拒野生动物行政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新疆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电话:0991-5895110
天山东部森林公安分局电话:0991-5856510
天山西部森林公安分局电话:0999-7720110
阿尔泰山森林公安分局电话:0906-2316395
乌鲁木齐市森林分局电话:0991-3852955
昌吉森林分局电话:0994-8320014
克拉玛依市森林分局电话:0990-6282110
阿勒泰森林分局电话:0906-2134906
巴州森林分局电话:0996-8691586
哈密森林分局电话:0902-2317792
塔城森林分局电话:0901-6267132
伊犁州森林分局电话:0999-8215424
博州森林分局电话:0909-7658184
喀什森林分局电话:19999297425
阿克苏森林分局电话:15899355151
和田森林分局电话:18719980606
吐鲁番森林分局电话:18999460838
克州森林分局电话:13899495186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