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律师行业“四好服务”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来源:新疆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 2020-02-29 11:12:31  作者:

在疫情的大考面前,新疆律师行业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司法厅党委具体措施,组织引领全区律师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大局,以优质法律服务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坚定政治担当 服务疫情防控

新疆律师行业党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司法部工作要求,并传达至每名律师,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第一时间成立新疆律师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制定《新疆律师协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督导小组工作方案》,明确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行自治区律协、地(州、市)律协、律师事务所三级包干制,责任到人,实现了全疆521家律师事务所、5546名律师,无一人感染。做好“三个主动”即:主动关心正在隔离观察的律师;主动关注律师舆情动态;主动联络属地街道、社区,联防联控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底数清,截止目前各地共督导478次,为会员解决实际困难、办实事好事121件,关心关爱律师1752人次。

践行法治精神 服务社会稳定

新疆律师行业党委及时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通知,组建重大案(事)件法律服务团,编写《病毒型肺炎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汇总》《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有法收拾》等;编写汉维版《政府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舆情引导工作要点提示》《依法科学防控守护校园重地》;编写汉哈版《疫情防控期间的法律问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法》等文章。宣传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起草《关于做好律师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辩护代理的通知》,制定《律师办理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工作指引》及时化解疫情防控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向性问题,多角度、多方位、多途径传播防控知识,宣传科学防护、宣讲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不断增强群众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

发挥职能优势 服务复工复产

新疆律师协会印发《新疆律师行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指引》,严格律师行业复工程序,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工作人员防护和服务场所通风消毒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调整窗口平台和法律服务机构接待模式,落实分散办公制度。充分发挥网络公共法律服务和热线平台作用,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服务载体宣传力度,以“互联网+”的方式进行法律服务,避免人员聚集,降低传播风险。充分发挥律师企业顾问作用,开展企业“法治体检”,针对企业在疫情期间生产复工、经营管理中可能遇到的劳资关系、医疗社保、合同履行等法律问题,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近5000次,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范并化解相关法律风险。编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劳动法问题》《新疆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法律风险防控100个问答》《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经营用工相关法律问题服务指南》,举办疫情期间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公益微课堂,开展线上复工法治宣传。主动为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涉外企业因疫情产生的矛盾纠纷开展调解,为涉外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

热忱赤子之心 服务人民群众

各族律师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深入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始终把初心使命落实在行动中,主动投身疫情防控志愿者队伍,为基层一线献爱心、捐物资,尽心出力。成立“应对疫情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志愿团”,通过互联网、电台等途径,提供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新疆律师协会会长、天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管委会主任金山向上级党组织缴纳特殊党费1万元,又以个人名义向红十字会捐款10万元。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主任窦刚贵主动请缨连续24天参与社区消杀灭、测量体温等工作,帮助社区居民购买生活用品,参与社区干部24小时轮班值守,至今还在一线坚守。截止目前,党员律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969人次,担任社区义工206人次,公益服务5300余小时,捐款2300304元。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