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中院:“线上速调”解纠纷
来源: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20-02-26 19:32:39  作者:牛瑶

新疆平安网讯 2月25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侵害商标权案件,取得了良好的解纷效果。

按照约定的时间,特邀调解员和纠纷当事人同时上线。通过调解员引导,双方在线阐述了诉请和答辩意见并在调解员协调下对纠纷化解意见进行了协商,由于事先做了比较充分的工作,双方很快在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调解员在线出具了调解协议,实现30分钟结案。被申请人事后发来微信“谢谢法院和调解员为我们组织调解,谢谢政府对我们的关心,今后我一定守法经营,不给你们添麻烦!”

在线调解是贯彻落实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工作要求、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的一次有益尝试,满足群众多元化纠纷解决的需求,特别是在本次疫情期间,为不在本市或虽在本市但不便到法院、调解组织所在地参与调解的当事人提供了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

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权,乌市中院立案一庭积极应对,利用现有信息化手段全方位展开工作,1月29日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上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指引”,公示了一审立案、二审诉讼费用审核等相应办公电话,并指定专人接听处理群众来电,截至目前,乌市中院立案一庭接听群众来电咨询立案、交费、开庭等事务共计94人次。同时,为方便群众,乌市中院立案一庭进一步扩大网上立案范围,做到能网上立案的案件,应立尽立;尝试充分利用在线交费方式,为当事人通过微信、电汇等方式交费创造便利条件。

后,乌市中院将进一步健全、推广在线诉讼模式,积极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案件当事人优先通过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民调解平台、远程视频接访、道交一体化平台等在线诉讼平台,提升疫情防控期间网上立案、交费、庭审、送达、调解等线上办案能力,努力做到司法服务不中断、职能发挥不缺位、整体工作不松懈。“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让更多的矛盾纠纷止于未发、止于未诉。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