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2月22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线上模式”成功为一企业财保全续封364万。
申请人新疆某供应链有限公司和被申请人呼图壁县某煤化工有限公司因业务往来发生纠纷后,于2019年2月向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600余万元。
执行局干警杨川接手此案后,立即查封被申请人呼图壁县某煤化工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特定动产,又依据申请人新疆某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对涉案第三人新疆某矿业公司货款债权364万元进行诉前保全,保全冻结期限为一年。
2020年2月20日,保全冻结期限临近届满,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时期,面临异地冻结、申请人在异地回不来等困难,考虑到案件的紧迫性和特殊性,执行干警杨川经过商议和咨询相关单位,最终决定采用全程“线上”办案的方式办理保全续封事宜。
为了不让该案受疫情影响,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免去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执行干警杨川在保全续封过程中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与当事人进行耐心沟通。
2020年2月22日,执行干警杨川通过微信在线审核申请人、第三人身份、财产续封申请的真实性等情况,积极和第三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沟通,明确送达续封手续的对接细节,并快速制作了案件的保全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之后又通过联系乌鲁木齐市邮政局,了解到正常营业的邮局地点,及时办理邮寄送达,成功为企业保全续封3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