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查处一批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来源:伊犁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2-20 19:20:41  作者: 杜磊

新疆平安网讯 2月18日,记者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医疗等物资市场价格稳定,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近日,伊犁州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又查处了一批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典型案件。

1月28日,特克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康之源药业连锁第28加盟店时,发现该店销售的3M口罩与正品3M口罩存在差别,最终鉴定为假冒产品。截止被查获之日,当事人以每个口罩20元的价格总共购进涉案产品4000个,以每个口罩25元全部售完。目前,因康之源药业连锁第28加盟店涉嫌构成犯罪,依照相关程序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月11日,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杨冬冬在疫情防控期间蔬菜销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销售车身悬挂“伊宁市人民政府农副产品销售点”字样的横幅,销售人员佩戴“农商集团销售员”的袖标。当事人配送销售给伊宁市自来水厂家属院的蔬菜进销差价率均在35%以上,其中上海青的进销差价率达到140%。由于上述蔬菜销售价格严重超过自治区疫情防控期间购销差价率不得高于35%的上限要求,构成严重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杨冬冬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了把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落到地,按照“从重、从严、从快”的要求,伊犁州直市场监管部门全力查办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典型违法案件。1月24日以来,州直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118起,结案82起,罚没款352.10万元,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件,吊销营业执照4家,吊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家;罚款100万元案件2件,罚款50万元案件1件,罚款20万元案件1件,罚款10万元案件1件。对情节较轻的责令整改214起。这些案件的快速查办,有效地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