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四部门联合发通告 敦促新冠肺炎重点人员如实登记申报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02-12 17:20:42  作者:王晨

新疆平安网讯 2月9日,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阿克苏地区公安局、阿克苏地区司法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点人员如实登记申报的通告》,要求尚未登记报告的重点人员和春节后返回该地区人员主动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登记报告,拒不履行登记报告义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通告》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无条件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路交通、社区管理、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决定、命令, 自觉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及有关部门采取的登记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等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如实报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冠肺炎的人员, 如漏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 或违反隔离、治疗等相关防控措施,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故意传播新冠肺炎或造成病毒传播危险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等疫情防控措施,过失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 情节严重的,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导致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的,按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