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公安机关查处一批互联网造谣传谣案例
来源:哈密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2-07 15:56:42  作者:

新疆平安网讯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哈密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但是,仍有少数网民在网上发布、转发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近日,哈密市公安机关持续加强网上工作力度,依法打击散布涉疫情谣言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利用互联网编造和传播疫情谣言的案例,有力维护网上秩序。

1月25日,哈密市公安局接网民举报,市民胡某在微信群内发布谣言称:“哈密有两例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了”。1月26日,接网民举报,市民冯某在微信群内发布谣言称:“哈密隔离1万人了”。1月26日,接网民举报,市民库某在微信群内发布谣言称:“最新消息,昨晚哈密星星峡检查站发现了3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大家注意,3个人已经被隔离,大家注意卫生”。1月26日,接网民举报,市民王某在微信群内发布谣言称:“老家新型肺炎啥情况,哈密今天早上也封城了”。1月27日,接网民举报,市民王某在微信群内发布谣言称:“现在哈密疑似确诊有40例,你们进星星峡一定要戴两层口罩,就因为这个没报道出去,所以严查星星峡了,一定要戴口罩手套”。

经查,胡某、冯某、库某、王某等5人均系道听途说后,未经核实,为博人眼球,编造、散布谣言,制造恐慌,造成恶劣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目前,胡某、冯某、库某、王某等5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打击或进行训诫。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同时,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向公安部门提供线索。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