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直重拳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来源:伊犁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2-06 18:05:32  作者:李亚锋

新疆平安网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伊犁州直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开展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疫情防控工作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行为。

2月3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伊宁市康乐源医药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自2016年起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2019年12月16日,该公司以每包6元的价格购进20包一次性医用口罩,日常销售价格为10元/包。疫情暴发后,2020年1月23日,该公司以15元/包的价格销售了剩余的6包口罩,销售价格超过正常售价的50%。

经核查,该公司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价格上涨过快,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案已办结。无独有偶,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红星街3巷如服那综合批发中心检查时,经营者于1月25日从呼勒佳购物商场内以一只口罩16元的价格购买了100只3M口罩。经调查,当事人销售的该批口罩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截至案发,该批口罩共销售了20只。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600元。

同时,对在保障群众日常生活消费方面发现的违法行为也严厉打击。2月5日,记者从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前几日一超市内所售蔬菜价格过高,其中白菜价格涨到每公斤6.97元。对此,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对涉事经营者开出10万元罚单。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薛明表示,疫情发生后,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出台了《关于严禁哄抬物价的公告》,安排各县市市场监管局掌握当地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用品的库存情况和物价情况,要求对群众日常消费的生活用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要求各县市广大经营者履行社会主体责任,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自疫情发生后,州直市场监管系统不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责令经营户立即整改,对屡教不改或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依法严厉打击。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口罩、消毒液、食品、药品等用品价格稳定,州直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发布关于严禁哄抬物价的公告,提醒并督促各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明码标价,不得哄抬物价,但仍有个别经营户铤而走险。据统计,1月24日至2月5日,州直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防护用品(口罩、酒精)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0起,结案21起,罚没款21.67万元,对情节较轻的责令整改116起,其他案件正在有序办理中。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