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引导群众通过网络远程方式寻求法律服务办理业务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 2020-02-06 12:15:50  作者:潘从武 旭日

新疆平安网讯“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平台和本单位业务咨询电话、微信公众号、网站等载体的宣传,引导群众通过网络远程方式寻求法律服务、申办业务。”记者2月5日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为助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新疆司法厅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通知》要求,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仲裁委员会、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既要坚定不移确保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又要稳妥为人民群众和各类社会组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特别是涉及到相关疫情防控方面的法律咨询,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采取相关措施积极应对,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通知》明确,各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各法律服务机构要适当调整实接待服务模式,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已经入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业务,应服从统一调度安排,依法科学有序开展服务工作。各法律服务机构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合理调整现场接待时间、接待人员数量,实行弹性工作制,采取错时上班、错峰办理、预约服务、网络办公、邮寄送达等方式开展业务,减少人员聚集。

《通知》强调,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和热线平台优势,注重发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优势,积极引导群众通过12348新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新疆法网、新疆掌上12348微信小程序、新疆睿调解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寻求在线法律服务,避免人员在办证大厅或接待场所直接接触和聚集。要利用各实体平台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办公电话、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法律服务微信群等提供“非接触式”服务。

《通知》要求,各法律服务窗口单位要重点做好涉疫情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对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法律服务需求要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对涉及疫情的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案件,要全面掌握情况,把握政策标准,认真审慎办理。对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的涉及疫情法律服务要求,要及时回应,及时组织专业力量提供服务。平台驻场法律服务人员要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政策解答内容,重点就涉疫情加班补助、交通票费退还、会员卡延续、旅游合同、商超违规涨价、餐饮服务合同、快递延迟赔付、酒店退订、劳动合同、购买假货、租赁合同、定金退还、工资待遇、加班补偿、医疗纠纷等热点问题依法依规正确解答和劝导调解。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等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涉法涉诉问题和公共应急事件提出解决思路和建议。相关法律服务机构对由于疫情防控出行限制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法律服务事项,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委托人并做好解释说明。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