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通知

突出监督检查重点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新疆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1-31 12:05:28  作者:

新疆平安网讯  1月29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突出监督检查重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突出18项监督检查重点,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通知》要求,加强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是否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真正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是否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和防控责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并落实疫情联防联控措施;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是否严格落实带班、值班、排查、留观、隔离、监测等制度。

《通知》要求,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及时完善防控处置方案,强化联防联控,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是否加大对机场、车站、商场等关键部位和重点场所监测力度;卫生健康部门是否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统筹协调医疗机构全力开展诊治工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是否紧急调配物资,落实救护车、病房、治疗药物、防护用品等物资保障;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是否严肃查处假冒伪劣、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财政部门根据需要筹措资金情况;审计部门对疫情防控款物调度发放的审计情况。

《通知》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或者打折扣、搞变通等;造谣传谣歪曲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言论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造传播、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等,导致疫情蔓延;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弄虚作假、作风漂浮;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监督执纪问责,以严明纪律和有力有效监督保障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