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卫健委、红十字会发布接收社会捐赠公告
来源:新疆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1-28 11:55:09  作者:

新疆平安网讯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汇聚社会各界爱心力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红十字会联合向社会发布接收捐赠账户公告。

公告明确,当前急需物资主要有:一次性乳胶手套、医用外科口罩(符合YY-0469-2011)、医用防护口罩(N95、符合GB19083-2010)、一次性工作帽、防护眼镜(护目镜)、防护面屏、全面型呼吸防护器、防护服(符合GB19082-2003)、隔离衣、一次性鞋套等。

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此次接收的物资和捐款由自治区红十字会统一接收,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捐赠时请注明捐赠人或单位及联系方式,捐赠请备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银行捐款:

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

开户行:乌鲁木齐农业银行大湾北路支行;

账号:30007001040000664;

联系人:高军瑞;

联系电话:0991-2570731 13579279910

官网捐赠:

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官方网站,网址为:ht t p://www. xj r edcr oss.or g.cn/,点击“捐赠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新疆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微信捐赠”。

捐赠地址:

乌鲁木齐市延安路77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

联系人:曼苏尔·纳曼;

联系电话:0991-2566112 18099488589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