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1月15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召开自治区行政立法工作协调座谈会,通报自治区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执行情况,安排部署2020年行政立法工作。
会议通报了2019年自治区行政立法工作情况。全年共完成立法项目11件,其中计划内立法项目6件,新增立法项目3件;经过审修后,退回立法项目2件;有序推进立法预备项目29件。
会议强调,要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认真做好立法工作。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全过程、各环节,做到一切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前进,始终坚持正确方向;提高行政立法工作质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切实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现党的主张、符合宪法法律精神、反映人民意志;积极发挥自治区行政立法咨询专家库的“智囊团”作用,密切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充分听取人民群众、专家学者、执法对象等方面的意见,确保行政立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实现良法善治。
会议要求,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是自治区党委统筹法治建设的工作部门,重新组建的自治区司法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法制工作机构,承担着“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职责,要加大对政府法治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积极协调解决行政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法治建设责任意识,加强法治力量建设,选优配强人员,不断提高行政立法工作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要维护制度权威,带动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共同努力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