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2019年调解民间纠纷16509件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01-14 18:05:22  作者:白雪晴

新疆平安网讯  2019年,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化解各类民间纠纷。据最新数据统计,全市1209个社区、乡镇、企业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5043名调解员2019年共调解各类纠纷16509件,调解成功16475件,调解成功率99.8%,涉及金额2.7亿元 ,为首府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进程,使“枫桥经验”在基层得到落实,去年,乌市司法局制定了乌市《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发展方案》,对3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4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备案;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专家库,推荐5名自治区级人民调解专家、8名乌鲁木齐市级人民调解专家、5名区(县)级人民调解专家;举办两期人民调解大讲堂视频培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一年来,乌市各级调解组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问题开展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拉网式、抄底式摸排调研,主动调解纠纷6492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与此同时,乌市司法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标准化示范点创建活动,确定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及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河西村为自治区级人民调解标准化示范建设点;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为乌市人民调解标准化管委会(乡镇、街道)建设示范点;天山区解放南路建中路社区、水磨沟区南湖北顺河社区、米东区芦草沟乡人民庄子村、乌鲁木齐县板房沟村为乌市人民调解社区(村)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各区(县)司法局按照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标准,为人民调解室配备空调、录音笔、笔记本电脑、文件柜等办公设施设备;制作调解员标识牌、悬挂调解徽章和调解宗旨标语,制作张贴《人民调解法》宣传板,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公示上墙;通过完善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统计报送、跟踪回访等制度,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效率化。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