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红被评为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 2020-01-10 18:10:50  作者:王书林

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出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重温一年中法院系统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将榜样的力量发扬光大。

十大亮点人物分别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原副庭长李庆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人民法院法官李雪红、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法官黄学忠、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新坡人民法庭原庭长吴育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梁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二组组长赵鑫、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阎巍、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嘉川人民法庭庭长母新明、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郑安宁、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涛。

十大亮点人物事迹典型,影响广泛。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他们努力付出,他们倾力奉献,他们是全国法院系统的榜样与骄傲。

李雪红生前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因病于2019年11月2日逝世。她勤勉敬业、无私奉献。逝前遗愿在生命最后时刻交齐党费,不忘党的培养;她穿着法官服走向另一个世界;丧事从简,将骨灰撒入伴她毕生的玛纳斯河;她捐献全身器官,去帮助病患。她所捐献的一对眼角膜让两位患者重见光明,赢得全社会的一致赞誉。

李雪红1992年进入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做起,到行政庭庭长、审管办主任、审委会委员。一路走来,她秉持“只有守望初心,心里才有群众”的座右铭,坚守职责使命,被誉为“亲民护民的好法官”。她2018年5月起患病,却依然忙着工作,直至住进医院,还时刻牵挂着工作。

李雪红始终扎实工作,清廉如水。入职27年来,视办铁案为法官天职,主审、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000余件;经她主审的案件,无超审限、无改判、无当事人上访。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忠诚、干净、担当本色。新疆高院党组追授她“全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和“自治区优秀人民法官”;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她“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号召全国法院向她学习。

同事感言:李雪红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的高尚品质,是我们的好姐姐、好同事,是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典范。她始终对岗位工作充满激情,从不抱怨,埋头苦干。她是当事人最为信任的“知心人”,是基层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排头兵”。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