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中级法院获评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01-08 16:49:08  作者:古雪丽 马宁 蒲婷婷

新疆平安网讯   2019年12月31日,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因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期间措施有力,成绩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彰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

据了解,2016年至2018年,昌吉州中院带领两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5万余起,执结4.2万余起,总体执结率达到93.75%,率先在全疆达到“3+1”核心指标。

三年间,昌吉州中院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成立了由39家单位组成的自治州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办法。坚持补短板、强弱项、管长远,制定了20余项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全面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两级法院投资数百万元建成执行指挥中心,配齐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指挥中心协调联动机制作用逐步彰显。

2019年度,昌吉州中院继续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为目标,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制定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州法院纪律作风整顿年”专项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执行质效。加大对基层法院的定点联系和督导帮扶,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涉金融债券案件专项执行”“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执行风暴”等专项行动。

今后,昌吉州两级法院将以敢打必赢的决心和信心继续投入到“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着力完善执行工作各项体制机制,力促执行质效始终保持高水平运行。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