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开展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
来源:天山网   发布时间: 2020-01-04 11:04:45  作者:董潇涵 张万德

当消防车辆被阻挡时,消防员可以使用挪车神器将违停车辆挪移。

新疆平安网讯 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它是否畅通关系到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堵塞消防通道就等于阻止生命救援。

2019年12月31日,记者跟随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专项整治消防安全通道行动,走进位于沙依巴克区的新疆国际商贸城商圈和水磨沟区南湖尚苑小区。

新疆国际商贸城5号楼前,占用通道的楼外店铺正在拆除。

在商贸城商圈,入眼可见地上清晰的消防车道标线、登高作业面区以及周边的消防车通道提示牌,所有车辆均按照指定位置进行统一停放,消防车通道一路畅通,可以到达商圈内的任意位置。

商贸城商圈作为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区域,既有老城区空间小的问题,也有商圈市场车辆多、流量大容易堵塞的难题。为彻底解决该商圈消防车通道被违法占用、堵塞、封闭的现象,片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部门、交警部门等多个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累计升级改造3处车辆安检通道,取缔车辆出口1处。按照规范要求减少车位142个,扩展施划消防车登高作业平台点位14处等。

南湖尚苑小区,一辆黑色小车违规停放在道路一侧。

“最近通过整治,商贸城商圈的消防车通道治理初见成效,打通了3个互通救援圈,不论消防救援车从哪处进入,都能最快到达指定位置。”沙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高飞说。

当天在南湖尚苑小区,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无主车辆,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

两名消防员使用挪车神器将违停车辆的车轮架空。

水磨沟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张羽说,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小区的消防车通道标线均按照要求进行规范、标识,但私家车辆随意停放现象普遍存在,一旦发生火灾等意外情况,消防车在小区“寸步难行”。

整治期间,消防监督员当场对违法车辆贴出违法行为告知单,联合交警部门对违法车辆进行拖移,并依法对该小区物业做出行政处罚。

新疆国际商贸城,中间的停车场被重新施画了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规定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新疆国际商贸城的院子里,立了很多消防通道禁止占用的牌子。
新奇广场和新疆国际商贸城之间被清理得干干净净。

责任编辑:王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