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中院荣获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
来源:巴音郭楞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1-03 11:12:23  作者:景丽君 张雅楠

新疆平安网讯 2019年12月31日,从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表彰大会上传来喜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州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

据了解,近年来,州法院着力构建完善长效机制,努力提升执行效率,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该院通过深化信用联合惩戒,与自然资源、住建、银行等部门先后多次召开联席会,审核、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0多名被执行人迫于联合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该院全面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通过网络查控体系查询房地产、车辆、股权等财产信息,网络拍卖175次,成交25件,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94.9万元。

此外,该院从涉民生案件、债务纠纷、长期未结案件等入手,集中部署两级法院统一开展“春雷”“整作风、严规范、提质效”“冬季风暴”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精准惩戒,多措并举,用活用好司法拘留、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切实提升了执行力度。

为营造全社会解决执行难氛围,该院还采取了发布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公告,在繁华地带大屏幕、村(社区)公告栏公布失信黑名单,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同时,在执行联动上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执行活动,进一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