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发布时间: 2020-01-03 11:21:04  作者:苏军亚 盖煜

新疆平安网 2019年12月31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组长徐海荣主持召开河(湖)长制联席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关于河湖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研究分析乌鲁木齐市河(湖)长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河长办《关于开展河湖三年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河道采砂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等精神,研究讨论了《乌鲁木齐河三年整治行动方案》《柴窝堡湖三年整治行动方案》。

徐海荣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情水情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顶层设计,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徐海荣强调,要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市、区(县)、管委会(乡镇)要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各级河(湖)长、河(湖)段长责任,形成党政牵头、部门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确管理责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徐海荣指出,要树立问题导向,抓好河湖保护。做好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建立健全“一河一档”“一湖一档”,为系统解决河湖问题奠定坚实基础;开展河道采砂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消除河道行洪安全隐患,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开展河湖三年整治行动,全面防治水污染,整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

徐海荣强调,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强化过程监管,各级河(湖)长要加强日常巡查、定期组织检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污、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政策解读,主动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河(湖)长制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发现整改突出问题,强化对河(湖)长的绩效考核,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徐海荣指出,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各级河(湖)长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勇于探索,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工作的制度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统筹安排好人员、资金、办公场地,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走向“有实”。

市领导牙生·司地克、张爱华、阿合买提江·阿合尼牙孜、魏毅、刘艳东、潘秀明、赵章平、巴哈特·何德尔拜、艾克拜尔·吐尔洪、陶红军、刘月星、隋荣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汤瑞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