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出台政策支持实体经济
来源:新疆日报   发布时间: 2019-12-28 09:57:11  作者:赵春华

新疆平安网讯 设施工艺提升受限、自建厂房成本太高……为突破中小微企业发展瓶颈,近日,乌鲁木齐市出台《乌鲁木齐市工业实体经济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补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贴资金1000万元,支持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为企业减负,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壮大。

根据《办法》,标准厂房是指统一设计、集中建设,建成后出租或转让的用于工业生产的标准厂房,以及需重点支持的特色产业园中,由园区投资开发主体按照园区规划招商引入的企业自建自用于工业生产的标准厂房。标准厂房集中区域的建筑总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审批、建设手续完备,符合环保、安全、消防、质量等要求。补贴对象为标准厂房建设投资主体,市、区(县)两级财政按1:2配套补贴。建设楼层为一层的,每平方米补贴35元;建设楼层为二层的,每平方米补贴40元;建设楼层为二层以上的,每平方米补贴45元。


责任编辑:汤瑞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