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林: 发挥余热解纠纷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12-26 16:12:19  作者:陈泽华

在调解矛盾纠纷时,他将“情、理、法”三字贯穿于调解工作全过程,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他就是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回族自治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老马调解室”的调解员马志林。退休在家的他,很乐意为辖区百姓服务,因为有20多年法院工作经历,马志林做调解工作得心应手。

家住焉耆回族自治县的王军(化名)和马琳(化名)是一对重组家庭的小夫妻,刚结婚时双方感情很好。近几年,因马琳耳朵有残疾,不方便外出工作,当起了家庭主妇。王军在外开车送货,夫妻二人聚少离多。加之生活习惯、兴趣爱好各有不同,双方出现了矛盾,今年11月初,小两口吵架吵到了派出所。

听了双方的诉说,马志林得知,矛盾的根源是王军对马琳疏远了。抓住了问题的关键,马志林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对双方进行感情疏导。

“两口子在一起生活,有点磕磕绊绊很正常,以前,我也经常因一些琐事和爱人闹矛盾,一激动就吵架,冷静下来聊一聊,问题也就解决了。”马志林让夫妻俩回忆一下从恋爱到结婚的感情路,多想想对方的好。

马志林还对王军进行了批评教育:“你经常在外面忙,闲下来应该多关心妻子,帮家里做点事,而不是在外面喝酒。”听了马志林的一番话,王军很自责。他说,妻子对自己付出和帮助很多,是自己疏忽了妻子和家庭。王军向马琳道歉,最终夫妻俩和好如初。

给群众讲理,让群众明理、论理、服理,帮助身处窘境和内心绝望的群众重燃生活希望,是马志林在调解工作中最注重的一点。

8月15日早上,东城派出所门口来了几位老人,刚好被马志林遇到,他主动上前询问。

原来几位老人找了杨彬(化名)装修房子,签订了装修合同,装修款也付了一大半,可房子装修到一半,杨彬就以各种理由拖延装修进度,直至后来消失不见了。

几位老人想让杨彬退款,又找不到人,又急着装修房子,不知道该咋办,因此到派出所寻求帮助。

当得知几位老人去杨彬家蹲守找人时,马志林给他们做思想工作,普及法律知识。

“你们有合同在手,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他。”马志林说,杨彬早已和妻子离婚,其前妻不承担此项债务,你们去杨彬家门口私自蹲守不合适。

几位老人听后,答应不再去杨彬家闹事。马志林主动给几位老人联系了法院工作人员,他们一起去法院,通过法律途径处理此事。

去年8月1日,辖区的吐大姐来到东城派出所,称她给朋友西某借了34000元钱,当时写有借条,但对方并未按照约定还钱,后来打电话对方也不接,因为吐大姐的丈夫病重急需用钱,所以请求派出所帮助。

了解情况后,马志林多方打听,帮吐大姐联系到了西某,并让双方换位思考,希望事情能圆满解决。

“当今社会个人信用非常重要,如果不还钱,对方将你告上法庭,引来官司,对你以后的生活影响很大。”马志林的话,让西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很快,双方达成协议并约定了还款时间,纠纷得以顺利解决。后来在约定时间内,马志林还进行了回访,得知西某已按照协议约定时间给吐大姐还了钱,这才放下心来。

多年来,马志林认真对待每一起矛盾纠纷,每次总能准确判断矛盾纠纷的症结,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方法,找到突破口,巧妙说理,化解矛盾。

马志林的“情、理、法”三字工作法赢得了辖区群众的充分肯定。他在调解工作时总是充满热情,先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00余起。

“虽然退休了,但我觉得自己还有用,只要大家有需要,我就会发挥余热,为化解矛盾纠纷尽一份力。” 马志林说。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