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19-12-18 15:17:25  作者:郭玉强 张瑶

新疆平安网讯(记者 郭玉强 通讯员 张瑶)近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在北京举行,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顺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简称“未检”)工作专业化建设,建成“擦亮星星”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基地,配置4名员额检察官,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夯实基础。并协调综治、教育、民政、共青团、关工委、妇联、社区、企业等各方面力量,牵头组建合适成年人人员库,在全疆率先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专业社会调查,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罚建议。

引入青少年社工、心理咨询协会等社会组织,构建检察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协作配合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在做好做足校园欺凌普法宣传基础上,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对具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进行心理疏导、社会帮教,帮助其恢复正常生活和学习。

结合社会调查报告,对家庭教育缺失、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协调学校、社区及社会组织,以该院教育微课堂为平台设立“家长课堂”,深入开展亲子关系辅导和家庭教育学习,通过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等知识学习,以及亲子互动活动等方式,让家长充分认识到如何做一名合格家长,帮助构建和谐健康的家庭模式,充分发挥家庭保护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局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制度、联合会签办案制度等,不断统一办案标准,推动健全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实施意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实施意见》等各项办案配套工作制度,全方位落实未成年人刑事特别程序。

2017年以来,该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履行检察官普法义务,选派业务骨干担任辖区小学法治副校长,积极创建“零犯罪校园”。通过国旗下宣讲、开展法治讲座等活动,年均受教育师生达3000余人次,指导开展模拟法庭60余次,校园法治环境得到改善,实现工作新突破。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