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雪红 学习模范 叩问初心

昌吉州法院法官聆听李雪红同志先进事迹报告

来源:昌吉日报   发布时间: 2019-12-10 16:51:44  作者: 杨海军

新疆平安网讯 “妈妈我想对您说,话到嘴边又咽下……”当这首《烛光里的妈妈》歌声响起,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报告厅内抽泣声四起,坐在前排的州中院副院长陈新等人泣不成声。12月6日下午,州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干警聆听了李雪红同志先进事迹报告,追忆雪红、学习模范、叩问初心。

李雪红同志先进事迹宣讲报告团组成人员有玛纳斯县法院领导、同事,与李雪红生前工作上有过交集的律师,以及李雪红弥留之际前去采访的昌吉日报记者,他们从不同视角,追忆了李雪红同志生前努力学习、工作、生活的点点滴滴,讲述了她身患重病仍忠诚履职、心系群众,践行共产党员宗旨意识的感人事迹。

1992年入职玛纳斯县法院,李雪红27年来主审、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000余件,平均每年111件,每三天就有一件,无一起超审限、无一件改判、无一例上访。

2019年6月初,病痛中的李雪红主动要求上班;住院期间,她拒绝同事捐款、陪护,只让休学的女儿陪伴;弥留之际,提出四个愿望:交最后一次党费、将骨灰撒入玛纳斯河、穿着法官服入葬、捐献遗体与器官。2019年11月2日,积劳成疾的李雪红医治无效去世。她捐献的眼角膜,让两名患者重见光明。

报告会后,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王彩霞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她勉励演讲人员再挖掘、再提高,讲好李雪红的故事,并说:“我们失去了李雪红这样的好法官,也失去了一名奋斗不息的共产主义战士,她牢记宗旨意识,心中只有别人,她是一个对党忠诚、道德高尚、心地纯粹、心系人民、无私奉献的人。”

干警们纷纷表示,要以李雪红同志为榜样和标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精研实干、担当负责,谱写新时代人民法院更加绚丽篇章。州中院民二庭副庭长赵瑞眼眶湿润,她对记者说:“我将以雪红为榜样,勤勉敬业,心系群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青年干警王美灵说:“雪红妈妈将忠诚干净担当传给了女儿,我们要学习她对党的无限忠诚和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坚韧不拔、拼搏进取,勇做新时代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

李雪红的先进事迹在全州引起强烈反响,各级党组织纷纷开展向李雪红同志学习的热潮。自治州党委追授李雪红同志“自治州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追授李雪红同志“全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自治区优秀人民法官”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