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 邻里因羊对簿公堂 法官奔波500公里调解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12-10 11:50:32  作者:张秀 张婷

“一来一回500多公里,冬天积雪厚,山里的路又难走,你们能来我家,真不容易。” 近日,李东(化名)拉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尹世兴的手说,“以后我要和邻居搞好团结。”

李东是尼勒克县种蜂场哈英德村村民,2016年和邻居哈那提(化名)因为70只羊的代牧问题闹得不愉快,甚至因此发生冲突报警,后起诉到法院。2017年年底,经法院调解,双方解除代牧合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哈那提归还李东37只羊,对无法归还的33只羊,赔偿李东26400元损失。

由于哈那提拖了两年才赔偿完毕,李东不高兴,2019年4月,他以侵占罪将哈那提诉至尼勒克县人民法院。

“哈那提已归还37只羊和33只羊折合的全部款项,不存在长期占用他人财物拒不退还的事实,主观上并无侵占故意。”法院认为,李东指控哈那提侵占罪的证据不足,遂驳回了李东的指控。

李东不服该判决,上诉至伊犁州分院。伊犁州分院依法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尹世兴认真梳理案情,决定前往尼勒克县两人家中,彻底解决问题。

尹世兴带着书记员一行,从伊宁市赶到尼勒克县,来到李东的家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尹世兴仔细地将法律规定讲给李东听。

“哈那提欠你的70只代牧羊,已通过实物和现金方式返还完毕,所以你们的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并未发生实际侵占后果,更不存在非法占有你的财物拒不交还的事实,因此不能构成侵占罪。”尹世兴又将双方矛盾的起因和影响进行了深入分析,“你今年已经快七十岁了,住在深山里,平时肯定少不了邻居们的帮助,你真的希望把邻里关系闹僵吗?”

其实,李东与哈那提之前的关系挺好的,他也不想邻里之间像仇人一样,法官这么远来到家里调解,又这样一番劝慰,李东心里的疙瘩解开了。

随后,尹世兴赶到哈那提家,进行了一番劝解。双方终于冰释前嫌。


责任编辑:王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