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检察机关坚持“三个并重”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12-05 19:37:41  作者:郭玉强 李孔书

新疆平安网讯  11月25日,记者从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以来,克拉玛依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促进全社会履行保护公益职责。截至目前,该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审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7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件、公益诉讼案件49件。其中,已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件(含再审检察建议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6件。

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克拉玛依市检察机关坚持“三个并重”,努力追求多赢效果。坚持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并重,注重发挥诉前检察建议功能,通过监督纠正违法行政、支持依法行政;对有关行政机关到期没有整改到位的,以“回头看”形式进行跟踪监督,对有关社会组织没有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坚决予以起诉。坚持追偿损失与修复治理并重,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侵权行为,既要求侵权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服务功能损失等费用,又督促侵权人通过消除污染、补植复绿等方式落实修复责任。坚持治标与治本并重,将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促进行业整治、区域治理有机结合,就办案中发现的区域性问题,因地制宜开展系列专项监督活动,为党委政府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提出建议。

此外,该市检察机关依托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平台,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印发宣传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庭审观摩等形式,提高群众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认知度,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大力支持。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