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沙区法院三年审理两千余件危险驾驶犯罪案 特点原因分析
来源:长安新疆   发布时间: 2019-12-03 20:02:09  作者:田佳琦 杨曦

新疆平安网讯(记者 田佳琦 通讯员 杨曦)11月29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近三年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审理工作情况,并全面系统分析案件特征。

2016年1月至2019年6月,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危险驾驶罪案件类型全部为“醉驾”案件,数量较大,共计2111件2112人;在案件息诉服判率上,98.2%的案件经该院一审审理生效;在刑事政策执行上,该院坚持依法裁判与宽严相济并行。

新闻发布会上,沙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路淼结合相关数据,分析了2016年以来危险驾驶罪呈现的基本特点。从案件数量上看,呈现总体下降趋势,但依法打击的形势仍不容乐观;从涉案人员主观心态上看,醉驾入刑已经深入人心,心存侥幸是酒后驾车的主要心理;从犯罪主体方面看,男性占绝大多数,中青年居多,无固定职业者居多,文化程度较低者居多;从客观行为方面看,趋势整体向好,但情况依旧复杂。

新闻发布会上,沙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赵晓琳对危险驾驶罪现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部分驾驶人员知底线而不敬畏法律,规则意识十分淡薄;部分驾驶人员缺乏对生命的敬畏,以身试法;部分驾驶人员缺乏对法律后果的清醒认识,肆意放纵不良情绪,造成高昂的法律代价;服务行业服务延伸的缺位和服务人员职业素养的缺失,也是醉驾案件屡禁不绝的重要环境因素等。

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倡议广大市民做拒绝酒驾的积极宣传者、坚定践行者、严正规劝者、全息监督者,共同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短 评

醉驾行为,是对公共安全的嚣张践踏;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恣意袭扰;是对人民群众逐梦幸福的巨大威胁。“拒绝酒驾,抵制醉驾”,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方面,与每一位公民息息相关,也是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