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检察: 紧盯效果抓落实 让检察建议“刚性”十足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12-02 19:02:35  作者: 王晨 耿凡 王新疆 赵扬

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何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新疆检察机关在有效监督、持续监督、建立机制等方面精准发力,确保检察建议件件有回音、件件被落实。

让监督落到实处

一个月前,麦盖提县人大代表艾尼瓦尔·艾则孜参加的一场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活动,令他印象深刻。

今年6月,麦盖提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时,协同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对辖区豆芽生产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5家豆芽加工点存在违规生产豆芽的问题。

经过立案调查,麦盖提县检察院发现,这5家豆芽生产加工点在生产豆芽过程中,违法添加无根水(一种国家明令禁止在农产品中添加的激素类低毒化学剂)促使豆芽快速生长。

基于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对农贸市场上生产和销售的豆芽安全质量分别存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情形,麦盖提县检察院举行了公开宣告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仪式,邀请该县人大、政协、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等单位代表参加活动。

宣告会上,麦盖提县检察院检察官现场展示了正常豆芽和添加了生长激素促生后的豆芽,让与会人员从外形上直观地分辨出两种豆芽的不同。并就检察建议书中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了释法说理,听取了被监督部门落实检察建议的具体意见。

被建议单位表示,将依法严格打击不法行为,并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整改情况。

“这种方式很好,既确保了检察建议的及时送达,又能将检察建议的效力和作用发挥到位,真正做到了将公益侵害问题解决在诉前。”艾尼瓦尔对此次公开宣告送达连连称赞。

近年来,在不断提高检察建议监督刚性的过程中,新疆各级检察机关不但将检察建议的送达和落实纳入人大监督范围,还通过检务公开和舆论引导,提升检察建议的强制力和约束力,不断增强检察建议的落实力。

持续监督是关键

“检察建议不能一发了之,只有在落实上做文章才能不断提升检察建议的监督质效。”在拜城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陈志敏看来,检察建议大有可为。

今年以来,陈志敏和拜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专班的检察官共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7件,并不断对前期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最大作用。

2019年,包括拜城县检察院在内的新疆各级检察机关,纷纷对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避免检察建议“打白条”。

今年6月,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分别前往新和县、库车县,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行动。

2018年,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新和县、库车县部分行政单位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铁路沿线出现非法采砂、树枝侵入、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等问题,严重影响铁路安全。据此,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避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

相关行政单位接到检察建议后,在期限内将整改情况回复检察机关。 通过此次“回头看”行动,检察官发现,涉案采砂地段已被回填,河床排洪功能已恢复;铁路线两侧遮挡火车信号灯和影响火车司机瞭望的树枝已被砍伐清理,铁路沿线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的问题已全面解决。

建立机制管长远

近日,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部分药店在购药人员未持处方,且执业药师不在岗的情况下,仍向购买人出售处方药。

针对这种影响消费者用药安全的情况,高昌区检察院向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加强对各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及职业药师的规范性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对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药店责令整改,并制定相关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处方药规范管理。

检察建议不仅是办案手段,更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载体。而通过办案促进相关机制的建立,则是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之一。

8月30日,若羌县人民检察院与若羌县教科局联合召开了共建校园安全防护网联席会,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同时宣读了《若羌县人民检察院与若羌县教科局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实施方案》,就如何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构建校园安全防护网等问题,明确了职责、监督方式和监督内容。

此后,若羌县检察院将在加强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救助等工作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各学校将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制度机制、严格落实教职工准入制度、完善法治副校长长效机制,共同促进校园安全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