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加快推进《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试点城市建设
来源:巴音郭楞日报   发布时间: 2019-11-29 19:10:23  作者:陈新

新疆平安网讯“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现成立辰兴新天地业主委员会改选筹备组,并公示成员名单。”11月20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辰兴新天地业主委员会改选筹备小组名单公示表张贴在该小区。在筹备小组名单中,库尔勒市梨香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建设社区监委会副主任名列其中,这标志着库尔勒市正加快推进《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试点城市建设。

辰兴新天地业主委员会改选筹备小组名单公示后,辰兴新天地业主赵女士说:“我们小区物业在管理过程中发生过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现在社区工作人员牵头成立新的业主委员会,我们十分高兴,希望新的业主委员会能解决诸如水压不够、房屋漏水、配套设施老化损坏等老百姓关心的问题。”

“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业主委员会联系群众工作不深入、小区部分基础设施老化损坏未及时修理是造成辰兴新天地业主对原物业公司不满意的主要原因。”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事业与物业管理股负责人表示,《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提出,城市街道办事处和政府部门要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组织、指导本辖区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社区“两委”成员要依规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社区党组织要领导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并进行监督。小区业主反映迫切的问题也将得到解决。

记者了解到,目前,库尔勒市相关部门在辰兴新天地小区开展全体业主投票,根据投票结果,该小区原物业公司将撤离辰兴新天地小区,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