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教育局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来源:昌吉日报   发布时间: 2019-11-27 19:00:29  作者:王硕 张砚

新疆平安网讯  为切实规范管理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经营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近日,由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牵头,联合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吉市教育局,对昌吉州第一中学、昌吉州实验小学、昌吉市第十小学等十余所中小学的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治理。

上午十点,四家单位代表首先来到了昌吉州实验小学,对学校周围的商店、小饭桌及培训机构进行了检查。主要针对营业场所的证件、卫生和消防设施等问题进行查看。昌吉州实验小学附近的营业场所和从业人员大多证件齐全,安全设施完善,仅有少数开设在居民楼内的小饭桌存在经营不规范等问题,相关检查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点,并要求其尽快整改。随后,检查人员又来到了昌吉市第十小学,对学校周围的小商店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相关人员发现部分商店还存在售卖无“3C”认证的仿真玩具和“五毛”食品的现象,消防设施方面也存在灭火器气压不足、过期等问题。对于发现此类问题的商户,相关人员已责令其整改,商户也及时对不合格物品进行了下架处理。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员马岩说:“通过此次检查,我们发现大多数的营业场所都能规范经营,对部分有问题的商户我们也提出了整改要求。后期我们还会进行‘回头看’,核查整改情况,巩固治理成果。”

据了解,自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昌吉州教育局对全州各中小学的校园及周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整治检查,共成立了27个检查组,派出88人次,检查单位135个,排查隐患26项,立行立改26项,召开全州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会议1次。

并配合相关部门针对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安全开展检查3次,重点检查了有无过期、发霉、变质食品,有无未经检验检疫食材等进入食堂,采购食材是否索证索票,食品留样情况;学校周边超市、小卖部是否出售高盐、高糖、高脂等食品;校园周边流动摊贩、饮食店铺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情况。

针对校内建立“阳光食堂”,昌吉州教育局印发《自治州中小学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围绕经营模式、饭菜质量、饭菜价格等十二项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义务阶段学校107个食堂基本转化为自主经营,高中阶段的36个食堂全部实现“零租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材招标、食材来源、资金管理、财务公开制度、饭菜标准执行等工作的监管。加强“农校对接”,建立学校与供销社、农业合作社直供的方式,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降低原材料成本。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昌吉州教育局通过局领导调研、家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集社会各界对教育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紧盯“师德师风”“阳光招生”“学生营养餐”“中小学减负”等反映较多的问题,从严从实检视,集中精力整改,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州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红梅表示,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州教育局始终践行“一切为了孩子”的理念,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也要求学校教师加强对学生自律性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努力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州教育局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紧盯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治理一批重点难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完善一批规章制度,集中整治教育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增强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