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我区检察机关全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11-27 11:31:55  作者: 王晨

新疆平安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指示精神,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结合新疆实际,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联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今年10月至2020年12月,在全疆范围内开展“四个最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以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保护、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主旨,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保持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在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职能,为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驾护航。

全疆检察机关将依法快速处理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严厉惩治一批犯罪分子。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的作用,促进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落实与完善,防止“以罚代刑”,加强立案监督,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加强审判监督,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者进行惩罚性赔偿,加大违法成本,让违法犯罪者付出沉重的代价。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态势。加强行政诉讼监督,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人民法院公正司法。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