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加快建设整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来源:昌吉日报   发布时间: 2019-11-25 17:45:53  作者:姚聪

新疆平安网讯 昌吉回族自治州从2016年开始加快建设、整合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为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昌吉州印发了《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从目标任务、建设规划、主要措施等方面进行了顶层设计和全局性布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出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每村(社区)5000元以上标准配备法律顾问。

全面推进“纵向三级实体平台”建设,从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到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电子网络平台建设。

出台《昌吉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明确三级实体平台建设的物理标准、人员配备、工作流程、服务产品、管理考核及两级网络平台建设的相关要求,推进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做到名称、标识、窗口设置等“九统一”。

规范服务流程,实现服务方式便捷化。第一步:中心咨询窗口接待人员对群众的来访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从法律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并分流指引;第二步:需要相关法律服务的,指引到相应窗口或办公地点;第三步:后台具体办理各项事务。

建立多元化的服务产品体系,实现服务内容产品化。根据业务职能,将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分为六大类产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类;公证服务类;法律援助服务类;法治宣传类;人民调解类;司法鉴定类。

严格监督,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实效。采用分层管理、量化考核的模式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三级管理”,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