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跑“黑车”途中撞人逃逸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11-22 14:54:27  作者:韩晋 韩潇剑

“我过马路时被车撞了,那车停下下来一名女乘客后就跑了。”11月6日凌晨2时50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市区大队接到一名老人的报警电话。民警立即赶到事发地,被撞老人腿部受伤,躺在地上,很快120急救车赶到,将老人送至医院。

由于受到惊吓,加之夜间较黑,老人并未提供关于肇事车辆和驾驶人的任何有效线索。民警随即分成两组,一组勘查现场,另一组摸排监控,并在周边寻找目击证人。

一名路人提供了女乘客下车后的走向,很快,民警在路边找到了这名乘客。经询问,该乘客并不认识驾驶人。“我在通嘉世纪城准备搭车回家,遇到这辆车,司机看顺路就和我谈好价钱带了我一程。”女乘客说,当时车撞人后,她吓得赶紧下车查看伤者情况,以为司机也会跟着下来,可没想到自己刚下车,司机就跑了。

女乘客也未提供关于肇事车辆和驾驶人的有效线索,民警只得把注意力集中在监控排查上。通过调取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民警看见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但因视线不佳,只能看清肇事车辆是一辆银灰色轿车,车牌号看不清楚。随后,民警以案发时间为中心,调取了该车驶来及驶离两个部分的所有可能出现行车轨迹的视频,最终发现该车在肇事后,出现在了长春路西二巷,最后停在了蓝调一品小区。

民警立即赶往该小区,很快找到了涉嫌肇事车辆,然而却不见司机。民警经勘查比对确认后,通过车辆号牌查询,发现车辆及车主的登记信息均为某房产中介公司。

此时天色已渐亮,清晨时分,民警赶到该公司询问员工后得知,该车是老板王某的,但王某还没来上班。前一晚公司聚会,王某参加但未喝酒,之后自己驾车离开。民警赶到王某家,于10时35分在小区门口将准备外出的王某抓获。

起初,王某矢口否认自己跑“黑车”并撞人逃逸,直到看到监控视频等诸多证据才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王某说,他之所以逃逸是怕赔钱。

事后,民警调查发现,王某车辆购买的商业保险非常齐全,并且老人在横穿马路时未走斑马线,如果王某没有逃逸,老人也需承担一部分事故责任。也就是说,王某不但不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且还能从保险公司获赔。

然而,一切因他的一念之差改变了。民警告诉记者,首先,王某的逃逸行为将让他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次,因为逃逸行为违法,保险公司将拒赔,王某只能自行承担赔偿;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目前老人正在做伤情鉴定,按照法律规定,如果鉴定结果为未达重伤及以上的,王某将因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被处以罚款2000元、一次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若鉴定结果为重伤及以上,王某将因肇事逃逸罪受到刑事处罚。

民警提示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若有人员伤亡情况,还应迅速拨打120急救,肇事逃逸是最错误且不可取的行为,“你一跑案件的性质就变了,本来不是你的责任最后都因逃逸行为而成了你的全部责任,得不偿失。”

另外,对于年轻女乘客深夜搭乘“黑车”回家的行为,民警也有话说:“没有营运资质的私家车是不允许载客进行营运活动的。”不少“黑车”司机不但没有受过从业资格培训,有的甚至从未参加过正规车辆驾驶培训,他们驾驶技术较差,漠视交通法规,安全意识淡薄,闯红灯、逆向行驶等危险性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极易引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同时,不少“黑车”司机为了降低成本,所驾驶的是未经过合格检验的二手车,甚至是报废车,这些车辆安全性能差,车容车况不佳,制动效果不好,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严重。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