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推出医保惠民便民新政策
来源:伊犁日报   发布时间: 2019-11-21 16:26:53  作者: 孟霞

新疆平安网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坚持“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找问题、查原因、理思路,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出发,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和刀刃向内的勇气,调整落地了一批医保惠民新政策。

69岁的孟昭俊患有重症哮喘,11月1日,他来到伊宁市墩买里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站看病买药时,医生告诉他,现在重症哮喘已纳入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且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60%。“哮喘病冬季爱发作,报销比例提高了,吃药就便宜了,党和政府为我们减轻了经济压力,这是最大的福音。”孟昭俊说。

州医疗保障局对照新时代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使命,认真调研、检视反思,针对群众反映的慢性病种类较少等问题,精准测算基金支撑能力,新增癫痫病、病毒性肝炎(乙肝)、帕金森综合征、重症哮喘、系统性红斑狼疮和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6个慢性病病种。调整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由两类18个病种增加至两类24个病种。

“别看这一项政策调整,它却解决了许多患者家庭的大负担。”州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像这样为群众着想、让群众得实惠的政策调整还有不少,比如将州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现行15000元调整至9800元;城乡居民一年内多次住院的,将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减半收取,就这项简单的“加减法”减轻了参保居民的看病大负担。同时,州医疗保障局将为离休人员办理社会保障卡,并在医保系统标识身份,统一划入定额医疗费(周转金),实行离休干部住院费用院端直接结算,从制度上有效解决了离休干部看病难题和“垫资”“跑腿”现象。

由于以前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分属不同部门管理,201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新农合”顺利并轨后,农村有乡村两级医疗服务机构,而城市只有社区一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相同但却享受不同的待遇。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州医疗保障局针对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门诊就医统筹额度不统一问题进行政策调整,将城镇居民门诊就医年度限额由500元调整为800元,与农村居民享有相同的待遇。

伊宁市民熊桂枝说:“看病就医是关系老百姓的大事,虽然是政策微调,可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个大福利,能节省一笔不小的开支。”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