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案件繁简分流 科学配置办案力量

乌铁两级法院推进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 2019-11-21 16:23:16  作者:潘从武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11月20日从乌鲁木齐铁路两级法院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乌铁两级法院结合铁路法院受理案件类型较为集中的现状,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立案登记制、案件繁简分流等相关改革措施有机结合,相互补充、相互衔接,及时搭建行业诉调对接平台,已形成了诉讼与非诉讼有机衔接,建立便捷高效、科学系统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全力打造具有铁路法院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模式。

据介绍,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根据该院受理的保险纠纷案件较多,占到新收案件30%左右的实际情况,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险行业协会合作,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成立保险行业协会调解中心快速调解点,速调对接中心法官与保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保险公司调解员携手化解保险纠纷,从立案到纠纷解决,再到司法确认出具民事裁定书,实现了快调解、快结案、快赔付。同时,制定出台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与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保险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特邀调解规定实施办法(试行)》、《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保险纠纷速调对接实施办法》等制度,用以规范诉前调解行为。

截至2019年11月15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新收民商事一审案件913件,诉前调解成功200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22%,其中保险合同纠纷新收220件,诉前调解成功83件,该类案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38%。

同时,乌铁两级法院均建立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调解员组成的调解速裁团队,及时做好调解指导,强化速调统筹衔接,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乌铁两级法院形成共识,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向当事人充分释明各类解纷方式的优势特点,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诉讼标的额小的案件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调解成功的进行诉前调解结案,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由调解速裁团队法官依法办理,调解不成的,要求调解员固定无争议事实,协助做好送达地址确认等工作。

同时,明确诉前调解时限,规范调解不成后的立案和繁简分流程序。自今年三季度开始,乌铁两级法院对所有诉前调解的案件均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录入,做到逐案登记、全程留痕、动态管理,并将诉前调解工作纳入考核统计范围。乌铁两级法院普遍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工作,铁路中院和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均设立程序分流员负责调裁分流和繁简分流,速裁团队也入驻诉讼服务中心。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制定出台的《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实施方案》,对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标准、案件范围等作出规定。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结合目前主要受理案件类型为金融借款、保险、运输类合同纠纷以及与铁路运输、铁路企业、职工有关的各类纠纷的特点及本院人员状况,科学配置了办案力量。该院将全院员额法官进行合理编组,成立诉前调解团队、速裁速审团队、运输案件团队、保险案件团队、金融借款案件团队、铁路自有案件团队、建设工程类案件团队,为每个团队配备法官助理及书记员。这种案件繁简分流、专业化审判团队类案审理模式,既提高了审判效率,也大大提高了案件精细化水平。

近几年,乌铁两级法院案件受理量呈上升态势,为了更好的对外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对内服务法官、提升审判效率,乌铁两级法院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拓展诉讼服务功能。对外,以立案庭为媒介,积极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类、便民服务类、诉讼辅助类、纠纷解决类、提高效率类等诉讼服务。同时,乌铁两级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还是面向社会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的阵地,在法院公众开放日,诉讼服务大厅一直是社会群众参观、学习、交流的第一站。

据介绍,今后,乌铁两级法院还将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保全、鉴定统一服务窗口,完善业务标准,推动开展网上保全,优化保全联动机制。拓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在送达、调解、鉴定、执行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同时,积极引入专家学者、律师、心理学家、鉴定员、志愿者等第三方,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服务。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