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检察机关合力护航“少年的你”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11-15 16:23:45  作者:王晨 万莹 陈晓丽 周玲

电影《少年的你》上映后迅速火爆,也把“校园欺凌”的话题再次带到公众眼前。其实,除了校园欺凌,未成年人需要关怀呵护的地方还有很多,新疆各级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一直为此努力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近日,阿克苏地区各级检察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廖迪 摄

检察建议护航校车安全

今年7月某日,乌鲁木齐市某幼儿园校车在天山区一禁停路段急刹违停,老师带领幼儿横穿马路与家长进行交接。

这一幕,碰巧被乌市人民检察院外出办公的检察官看到。

“危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这是检察官的第一反应,他回到单位后立即向所在的第九检察部汇报。经过部门人员及时讨论,决定向乌市教育局、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规范校车出行安全。两个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联合召开校车安全工作会议,明确校车安全管理规范。

9月开学前夕,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学期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校车行驶路线及校园周边道路隐患进行排查、整改,严管路面、纠查违法,落实“护学岗”制度,营造安全出行的交通环境。

各校开学后,教育局、交警支队深入各中小学校,上好“开学第一课”,向学生和教职工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发放安全手册,排查校车隐患及驾驶人员资质,签订校车安全责任书,全力预防校车安全事故。同时,交警部门还开通了互联网信箱、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为校车安全保驾护航。

合力共建校园安全防护网

“你了解身体的小秘密吗?”“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怎么办?”连日来,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先后走进该县6所中小学校,为学生们送上生动而有意义的“法治大礼包”。

除了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和图片向学生们解读有关性侵害的法律法规外, 检察官还通过真实案例及安全教育视频,引导学生们学习防范性侵害的方式方法,教会大家遇到性侵时如何保护自己。

今年以来,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多措并举,凝聚各有关部门力量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一号检察建议”发出“最强音”。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制定《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合督导实施方案》,实地走访查看和田地区、乌鲁木齐市、喀什地区等7个地州16所中小学和幼儿园,重点检查寄宿制学校的安保措施。随后,各地检察机关纷纷行动起来,单独或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区域学校开展联合督导检查。

鄯善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鄯善县教育局,对该县幼师系统开展“一号检察建议”学习培训;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库尔勒市48家校外教育机构的300余名教师开展培训,详细解读“一号检察建议”的背景、重大意义,并就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健全防范机制、建立从业准入制度、改进法治教育方式方法等方面提出司法建议。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检察官前往塔城地区教育局送达《关于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提示函》,就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深化检教合作进行沟通交流,共同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沙湾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公安机关合作,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杜绝聘用有性侵害违法犯罪前科人员或其他刑事处罚人员担任教职员工。

延伸职能参与社会治理

近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人民检察院、伊宁市人民检察院、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同步联合教育、工商、公安等单位,对当地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环境进行清查,摸排检查店铺经营资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力抓手之一。

今年以来,伊犁州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校园安全建设,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19”专项行动,整顿涉未成年人“网上网下”文化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用心做好未检工作。

伊犁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犯罪,通过提前介入、严格证据标准,高效快速办理此类案件,将此类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

霍尔果斯市人民检察院成立“扫黄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2019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实施办法》,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

特克斯县人民检察院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周边的“黑店”、乱搭乱建的小摊贩进行整治,并发出检察建议;巩留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走访教育局、团委、公安局和法院等10余家单位,以座谈、抽查综合治理档案等形式,详细了解是否存在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用法律监督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蓝天。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