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入选全国首批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州、区)名单

五千万元奖励资金支持巴州经济发展

来源:巴音郭楞日报   发布时间: 2019-11-13 17:08:48  作者:​陈新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新疆财政厅公布自治区2019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名单。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此次确定全国59个市(州、区)入选首批试点城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成功入选,获得中央奖励资金5000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9年中央财政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20亿元支持试点城市工作,期限暂定3年(2019年-2021年)。对东、中、西部地区每个试点城市的奖励标准分别为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参照开展省级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可由试点城市统筹用于金融机构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或代偿,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

巴州财政局财政金融投资管理中心负责人说:“通过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支持试点城市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进一步引导金融资源支小助微,推动实现全疆民营小微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成本、控风险的目标。”

巴州财政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巴州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试点工作要求,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城市的指导督促,按照中央财政指导意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顺利完成试点目标任务,为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提供有益探索。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