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中级法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11-13 16:11:10  作者:古雪丽 赵瑞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记者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营造稳定、透明、公正、可预期法治化营商环境,昌吉州两级法院贯彻依法、平等、全面、及时、保护的原则,完善司法服务配套措施,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对公平竞争、平等保护的司法需求,着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

该院深入昌吉州多家民营企业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和司法需求,制定了《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项措施》,并对十项措施进行解读宣传,制作发布《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服务手册》,深化诉源治理,为企业安全稳定发展构筑司法“防火墙”。

为解决案件办理超审限问题,该院对审限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审限预警机制,随时督促案件承办人抓紧审理。截至目前,昌吉州中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

此外,该院还出台相关规定和办法,组织开展两级法院执行工作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有效遏制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严格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尽可能选择对企业经营影响最小的方式执法办案,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今年1月至今,昌吉州两级法院受理一、二审涉民营企业民商事案件近9000件,已审结4200余件,受理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1652件,已执结112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5.88亿元。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