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检察院向自治区天山西部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

要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11-12 18:29:40  作者:王博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自治区天山西部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推动其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加强林业管理工作,切实加大林业保护力度。

这是伊犁州检察院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边学习边检视边整改,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生动实践。

今年8月,伊犁州检察院在办理三起二审上诉盗窃新疆圆柏(自治区二级保护植物)案件时发现,这几起案件的原审被告人长期从事盗窃新疆圆柏犯罪活动,并通过微信联系内地买主,经由快递公司销往浙江、安徽、山西等多个内地省市,已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链”,从中牟取巨额经济利益。

9月28日,伊犁州检察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出台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要求,向自治区天山西部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指出其在林业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治理防范的具体建议。

自治区天山西部林业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针对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积极整改,于10月18日复函伊犁州检察院。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