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列席高级法院审委会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11-11 16:37:55  作者:王晨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李永君依法列席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第5次审判委员会,对该院审判委员会研究的三起死刑案件发表了检察监督意见。

在列席会议前,为切实提升审判监督质量,李永君组织承办人召开案件分析论证会,详细查阅相关案件材料,对拟列席的案件事实、证据、公诉意见等进行“预审”讨论,预判检、法争议焦点,研究解决方案,精心准备列席意见,确保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能得到审委会的充分认同。

审委会中,承办法官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报,审委会委员讨论后依次对案件进行表决。在对承办法官汇报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意见的全面性、会议程序的合法性等进行法律监督基础上,李永君分别就三起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案件定性等方面阐述检察机关的观点和理由,发表了中肯的意见建议供审委会参考。该支持的表示赞同,该坚持的讲清道理,既尊重了审判权威,又体现了检察作为。

列席会议结束后,李永君督促检委办增强责任意识,要严格按照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设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整填录有关信息,做好资料留存入档,确保系统录入及时准确。对内,检委办要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与协作,建立会前联系、会后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列席审委会情况;对外,检委办与审委办要加强会前通报机制和日常交流机制,互通信息,增进工作交流,同时要监督法院及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确保监督质量与效果。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