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加大进口商品监督力度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11-05 16:41:33  作者:陶智华

近日,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对博乐市辖区经营进口食品及酒水的商家和娱乐场所开展调查走访。 陶智华 摄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干警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对博乐市辖区经营进口食品及酒水的商家和娱乐场所开展调查走访。

干警们在走访中发现,进口商品销售经营业主普遍存在销售未贴中文标识的进口商品的行为,有的经营业主无法提供进口商品的进货凭证,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还有可能危害国家税收监管制度,给国家利益带来现实危险性。针对进口食品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该院积极与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能,对辖区范围内进口食品经营销售形成有效动态的日常监督管理。

该院将以此案为契机,突破“一案一办”思维,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辐射效应,以点带面推动辖区内进口食品安全大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进口食品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