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法官送法进校园 让学生远离“校园贷”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19-11-04 19:47:30  作者:田佳琦


新疆平安网讯(记者 田佳琦)传销贷、刷单贷、裸条贷……近年来,“校园贷”案件高发,不少不法分子利用部分大学生风险意识不强和缺乏法律意识,设套诈骗甚至暴力催收,导致一系列恶性事件发生。10月3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走进新疆大学课堂,向学生提示“校园贷”的风险和危害,引导大学生远离校园不良借贷。

讲座上,自治区高院民二庭法官助理李马梦璐从“校园贷”的来龙去脉,以及“校园贷”的套路、如何避免和防范“校园贷”等方面,结合真实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她还从培养理性消费理念、加强防范意识、上当后要及时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提高金融素质、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提出有效的防控措施,避免大学生深陷“校园贷”泥潭。

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为程说,虽然大学生基本都是18岁以上的完全行为能力人,但因为接触社会的机会较少,缺乏判断是非的能力,因此较容易陷入“校园贷”的陷阱,讲座让学生系统地了解了什么是“校园贷”,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校园贷”,坚决抵制“校园贷”的滋生蔓延。

“讲座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使我进一步了解了金融知识,提高了风险防控意识。”新疆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吴鹏说。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