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奔波千里帮教涉案少年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10-30 20:48:23  作者:王晨 杨素梅

新疆平安网讯  为切实做好对异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于近日开展了首次异地帮教工作。

今年3月,天山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受理了一起5名未成年人涉嫌抢劫的案件。1月31日,小凯(化名)和小彬(化名)从喀什地区泽普县到乌市找朋友玩。当晚,一行5人在乌市天山区某餐厅吃饭喝酒后,于返回住所途中与被害人发生口角,小凯一行将被害人打伤并抢走其手机、钱包等物品。

该案移送至天山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米娜娃尔·色依提认真审查了案卷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并对5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以及此次事件发生的原因开展社会调查,积极与被害人沟通,促成和解。

天山区检察院综合案件情况,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决定以涉嫌抢劫罪对其中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对包括小凯、小彬在内的4名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6个月的考察期。

由于小凯和小彬在泽普县生活、就学,开展帮教工作存在一定困难,天山区检察院决定对二人采取异地帮教。米娜娃尔与泽普县人民检察院取得联系,说明案件情况后,泽普县检察院愿意配合完成对小凯、小彬的考察帮教工作。

10月14日,天山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黄燕语与米娜娃尔从乌市奔赴1500公里外的泽普县,与该县检察院签订《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帮教监督考察协议》,并根据小凯、小彬的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帮教方案,包括在考察期内对两名少年开展心理矫治、法治教育和行为约束,要求两人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报告个人行踪等。

小凯和小彬表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接受帮教,参加公益活动,不辜负检察官和父母的期望。

“检察机关的异地帮教,打破了地域限制,能够让更多涉案未成年人接受更有效的考察帮教,尽快回归社会。”黄燕语表示,此次尝试异地帮教,为该院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提供了经验,该院将继续积极探索破解异地帮教难题的新途径、新方法,切实增强帮教效果,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