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公开征集“霸王条款”

涉及房地产、汽车买卖、物业管理、养老服务领域

投诉方式有四种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10-29 21:02:30  作者:古雪丽

新疆平安网讯 遭遇“霸王条款”怎么办?10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即日起至11月30日,消费者如遭遇“霸王条款”,可随时投诉、举报,涉及的企业或经营者将受到相关部门严厉处罚。

据了解,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消费环境,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30条措施,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整治“霸王条款”,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即日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房地产、汽车买卖、物业管理、养老服务四大领域“霸王条款”。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遇到上述领域合同中存在免除或者减轻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或其他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都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投诉方式有四种,分别是:发送电子邮件投诉(邮箱:xj315@xjaic.gov.cn),邮寄信件投诉(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监处,邮编830004),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投诉,前往全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投诉。

同时,他提醒消费者,“双11”就要到了,在预定产品时请仔细阅读相关须知、费用说明等内容,查看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平等,是否有虚假宣传行为,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