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10件!新疆检察机关这份成绩单漂亮!
来源:长安新疆   发布时间: 2019-10-26 11:26:21  作者:王诗文

新疆平安网讯(记者 王诗文)10月25日,记者从全疆检察机关开展保障“三项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情况及典型案件通气会上获悉,去年9月至今年8月,全疆检察机关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家门上的安全”“车轮上的安全”“三项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发现涉及保障“三项安全”公益诉讼线索4920件,立案47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06件,发出公告16件,向法院提起诉讼29件,法院审结19件,其中调解7件,判决12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利岷介绍,“三项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涉及规范农贸市场、超市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保障中、小学周边及校内食品安全,净化治理网络、“农家乐”等餐饮服务领域,关注大气污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土壤污染、铁路运行安全及周边生态环境等方面。全疆检察机关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围绕实施“健康中国” “绿色中国” “平安中国”战略,主动服务新疆工作大局,用办理的案件和取得的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

据了解,下一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还将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精准、更优质的检察公益诉讼产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典型案例

在专项行动中,全疆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兼具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案件,下面是整理出的10件作为典型案例: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9件

1.霍城县规范89家农家乐餐饮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2.福海县整治蔬菜大棚农药超标行政公益诉讼案

3.喀什规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4.呼图壁助推“小饭桌”安全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

5.奇台县规范医疗污水排放行政公益诉讼案

6.焉耆县整治屠宰场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7.克州治理上世纪遗留废弃油井行政公益诉讼案

8.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阿克苏地区渭干河流域管理局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

9.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古牧地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职案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10.巩留县检察院诉王某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