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案公开宣告会成普法课堂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10-23 11:43:11  作者:吴昊

新疆平安网讯  10月16日,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犯罪嫌疑人何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现场对其进行了训诫和普法教育。

被不起诉人何某与被害人吴某之间因普通民间纠纷产生矛盾,两人相约协商解决问题时发生争执,何某用啤酒瓶将吴某唇部打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何某认罪认罚,赔偿了吴某的损失,取得了吴某的谅解。办案中,检察官充分考虑何某的认罪态度、年龄及家庭情况,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何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达到了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不起诉公开宣告会上,检察官邀请了何某单位法定代表人、员工代表参加了公开宣告会,针对本案中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了普法教育。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