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加强合同监管服务 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10-17 13:15:56  作者:王晨 巴燕

新疆平安网讯 针对农村土地发包出现的虚开土地发票、虚列名单套取土地流转费等乱象,今年以来,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九运街镇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合同监管服务中心,制定《阜康市九运街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监管服务办法》,规范农村经济秩序,有效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九运街镇将“四议两公开”监督机制作为合同监管的前置机制,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建设项目立项、资产购置处理等村级重大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签订合同的事务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广泛采纳党员、群众的意见,通过集体决策形成决议,经公开后拟定合同初稿,上报镇合同监管服务中心审核。

该机制有效防止了村干部随意决策、私定合约的利己行为发生,解决村级事务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形成村干部、党员、群众相互监督的良性机制。

同时,该镇将法律服务机制作为合同监管的重要环节。镇、村经过议事程序拟定的合同文本上报镇合同监管服务中心后,统一安排法律顾问审核,经反复修订依法制定正式合同文本。有效解决镇村干部拟定合同主观随意、缺少法律支撑、官司缠身的问题。

此外,该镇将各级审批作为合同监管的责任主体,正式合同文本签订采取联签联批形式进行监管,按照村(科室)、司法所、分管包片领导,合同监管服务中心逐级审核签批负责,一次性在合同监管服务中心签字盖章生效。

监管服务期间,由合同监管服务中心专人负责合约履行监督。未履行合同联签联批程序的,该合同“谁签字、谁负责”,避免责任不清、监督失位等问题。

一年多来,在合同监管服务中心的监管服务下,九运街镇规范整理农村土地6.3万亩,土地流转价格平均增幅200元,1600余户农民年增收800元以上,6个村集体经济增收15万元以上,切实保障了资金、资产、资源安全,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石丽娟